伏兵城下數留暗門以便出哨自陽和至宣府李信
屯舊無城自丫角山至陽和舊有塹或城而不固于
是議通築𥙷故創新凡三百餘里敵臺暗門如制
三十一年詔𥙷邊垣時總督翁萬逹建議邊垣自
修築來頗完固後以通市故為虜撤毁所在
破缺兵部尚書趙錦請檄鎮廵官極力修𥙷給事
中李幼滋因言敵壘卑小宜于垣上増築高臺營
建房廬以置火器兵械乃詔撫鎮斟酌行之三十
七年總督尚書楊博請築大同邊墻以為經久治
安之䇿約當用銀二十九萬半取足本鎮半請給内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