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71-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50-39.djvu/11

此页尚未校对


宣徳五年乃下减分之令凢官米徴一斗至四斗者减十分之二四斗一升

至一石以上者减十分之三遂為定則官米舊時本折中半折色米徴銀觧京

本色米存留各倉民米舊以十分為率七分徴本色派倉三分徴折色觧京正

徳十四年御史沈灼奏官米俱折色觧京民米俱存留各倉官米分四等徴納

三斗以下毎石折銀三錢六分三斗以上毎石折銀三錢三分五斗則米毎石

折銀三錢七斗則米每石折銀二錢五分如晋江同安米多於觧京原額則以

觧剩官折撥倉與民米兼充軍粮如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徳化官米不足觧京

原額則取民米之折價者以足觧京之数其民米并秋租鈔米半納本色半納

折價每石折銀五錢新増起科米并浮粮米俱全徴折價毎石二錢五分相兼

分撥各倉凢官民米皆有加耗毎官米一斗加耗三合五勺民米一斗加耗七

合其耗米准備倉厫⿰虗亏 -- 虧損已復紐入正額支銷其後坐派各倉民米毎正耗米

一石又増耗米五升亦作正額支銷如例此法行民稱便至今而獨里甲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