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葉
注六 會典正統四年奏淮蘇招等府官民田地因水坍漲王處有司丈量
漲出者給附近小民承種炤民田例起科坍沒者悉与開豁税糧
第四十五葉
注七 先是潮汐由吴淞口入朔望車以子午為佳萬暦八年潮�李家洪主故道
南二十里許潮汐遂早数刻㠶舶出没便
第五十三葉
注八 𥘉錢氏國除田税尚仍舊畆税三斗太宗命王䞇為轉
運使來均雜税䞇悉令畆税一斗至今便之〈吴郡志〉
第五十五葉
注九 實錄洪武七年五月 上以蘇柗嘉湖四府近年𠩄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