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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户産数目頓增九倍官府編審亦難嘉靖二十一年本府知府張志選行本縣知縣萬虞愷
查議仍照旧規十叚分編申𫎇廵撫夏謨詳𠃔遵行隆四年復奉廵撫朱大噐明
文議将均徭作一條編法将合縣田地毎畆派銀一分六厘四毫每丁派銀
二分二厘八毫〈此外又有小人丁銀五厘九毫三絲〉徴銀貯庫當官募役惟府縣斗級審力差
自行當共該銀差銀一萬六千八百五十六両九錢力差銀二百両十甲
均編𡻕𡻕輸納又於隆六年奉廵撫張佳胤廵按李學詩明文㑹議前項徭
銀𣲖入秋粮㑹計帶徴 按均徭一條編法徴銀顧募善則善矣但秋粮帶徵累及粮
長而丁銀𡻕𣲖不便小民為有司者湏别為議處可也
第十五葉
注六 先是一應庫貯𥿄價贓贖等項銀兩俱責架閣庫吏
經收嘉靖十一年廵撫陳令毎嵗于均徭人户内審編庫子収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