䟽議曰徒者奴也蓋奴辱之周禮云其奴男
子入于罪𨽻又任之以事寘以圜土而收教
之上罪三年而捨中罪二年而捨下罪一年
而捨此並徒刑也蓋始於周
流刑三
二千里〈贖銅八十斤〉二千五百里〈贖銅九十斤〉三千里〈贖銅一百斤〉
䟽議曰書云流宥五刑謂不忍刑殺宥之于
逺也又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大罪投之四
裔或流之于海外次九州之外次中國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