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1.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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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樂平侯時鍾繇上䟽欲復肉刑詔令公卿

 共議朗議以爲繇欲輕減大辟之條以增益

 刖刑之數夫五刑之属著在律科或有減死

 一等之法不死即爲減施行巳乆不待逺假

 斧鑿於復肉刑然復有罪次也前丗仁者不

 忍肉刑之慘酷是以廢而不用不用以來歴

 年數百今復以之恐所減之文未彰於萬民

 之目而肉刑之問巳宣於宼讎之耳非所以

 來逺人也議者百餘人與朗同者多帝以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