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稱以贖如有七品以上官合減以否
答曰既稱流罪以下以贖論據贖條内不得
減者此條亦不合減自餘雜犯應減者並從
減例據下文無䕃犯罪有䕃事發並從官䕃
之法故知得依減之例
卑官犯罪遷官事發在官犯罪去官事發或事
發去官犯公罪流以下各勿論餘罪論如律
䟽議曰卑官犯罪遷官事發者謂任九品時
犯罪得八品以上事發之類在官犯罪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