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徒四年
其有二官〈謂職事官散官衛官同為一官勲官為一官〉
䟽議曰謂職事散官衛官計階等者既相因
而得故同為一官其勲官從勲加授故别為
一官是為二官若用官當徒者職事每階各
為一官勲官即正從各為一官
先以髙者當〈若去官未叙亦凖此〉
䟽議曰先以髙者當謂職事等三官内取最
髙者當之若去官未叙者謂以理去任及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