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勲官犯罪應官當者用三品職事當訖次
以何官當
答曰律云先以髙者當即是職事散官衛官
中取最髙品當訖次以勲官當即須用六品
勲官當罪不得復從四品職事當之
行守者各以本品當仍各解見任
䟽議曰假有從五品下行正六品犯徒二年
半私罪例减一等猶徒二年以本階從五品
官當徒二年仍解六品見任其有六品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