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曰上文云十惡故殺人反逆縁坐會赦猶
除名雜犯死罪等會降從當贖法若有别蒙
𠡠放及會慮减罪得同赦降以否
答曰若使普覃惠澤非涉殊私雨露平分〈自依〉
常典如有特奉鴻恩總䝉原放非常之斷人
主専之爵命並合如初不同赦降之限其有
會慮减罪計與會降不殊當免之科須同降
法慮若全免還從特放之例
又問加役流以下五流犯者除名配流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