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2.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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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散官三品以下勲官及爵二品以下五

 品以上此等之人犯死罪者並為上請

 注請謂條其所犯及應請之狀正其刑名别

 奏請

 䟽議曰條其所犯者謂條錄請人所犯應死

 之坐應請之狀者謂皇太子妃大功以上親

 應議者期以上親及孫若官爵五品以上應

 請之狀正其刑名者謂錄請人所犯凖律合

 絞合斬别奏者不縁門下别錄奏請聽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