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2.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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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君郷君等其身犯罪而得除名年滿叙日

 計夫子見有官爵仍合授夫人郡縣鄉君者

 並依前授不降其品若夫子被降官者並依

 降授法如夫子進官者聴依髙叙其婦人叙

 法令備明文為因夫子官爵故不依降减之

 例

 問曰婦人不因夫子别加邑號犯除名者合

 叙以否

 答曰律云不因夫子别加邑號者同封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