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者比徒一年流外官不用此律〈謂以輕罪誣人及出入之〉
〈類故制此比若所枉重者自從重〉
䟽議曰除名免官免所居官罪有差降故量
輕重節級比徒流外之職品秩卑㣲誣告反
坐與白丁無異故云不用此律
注謂以輕罪誣人及出入之類故制此比
䟽議曰假有人告五品以上官監臨主守内
盗絹一疋若事實盗者合杖八十仍合除名
若虛誣告人不可止得杖罪故反坐比徒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