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祖父母父母妻子孫犯流罪以下聴贖
䟽議曰此名贖章應議請减者謂議請减三
章内人亦有無官而入議請减者故不云官
也及九品巳上官者謂身有八品九品之官
若官品得减者謂七品巳上之官䕃及祖父
母父母妻子孫犯流罪以下並聴贖
若應以官當者自從官當法
䟽議曰議請减以下人身有官者自從官當
除免不合留官取䕃收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