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會赦者一准流人常例
即至配所應侍合居作者亦聴親終周年然後
居作
䟽議曰流人至配所親老疾應侍者並依侍
法合居作者亦聴親終周年然後居作
問曰犯死罪聴侍流人權留養親中間各犯
死罪以下若為科斷
荅曰依下文犯罪已發及已配而更為罪者
各重其事若死囚重犯死罪亦同犯流加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