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2.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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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程會赦者一准流人常例

即至配所應侍合居作者亦聴親終周年然後

居作

 䟽議曰流人至配所親老疾應侍者並依侍

 法合居作者亦聴親終周年然後居作

 問曰犯死罪聴侍流人權留養親中間各犯

 死罪以下若為科斷

 荅曰依下文犯罪已發及已配而更為罪者

 各重其事若死囚重犯死罪亦同犯流加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