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8-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3.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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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䟽議曰其應加杖假有官户奴婢犯流而為

 過致⿱㳄貝給捉獲官户奴婢等流罪加杖二百

 過致⿱㳄貝給者並依杖二百罪減之不從流減

 其罪人本合收贖過致⿱㳄貝給者亦依贖法不

 以官當加杖配役

 問曰官户等犯流加杖二百過致者應減幾

 等而科

 荅曰犯徒應加杖者一等加二十加至二百

 當徒三年乃至流刑杖亦二百即加杖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