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0-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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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之注云供已求輸庸直謂有公案者不坐

 别格聽収庸直者不拘此例

若有吉凶借使所監臨者不得過二十人人不

得過五日其於親屬雖過限及受饋乞貸皆勿

親屬謂緦麻以上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餘條親屬凖此

 䟽議曰吉謂冠婚或祭享家廟凶謂䘮葬或

 舉哀及殯殮之類聽許借使監臨部内所使

 緫數不得過二十人毎人不得過五日其於

 親屬雖過限謂親屬别於數限外驅使及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