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0-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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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十若代判者徒一年其亡失案而代者各

 加一等代署者杖九十代判者徒一年半此

 皆謂事直而代者若有増減出入罪重者即

 從重科依令授五品以上畫可六品以下畫

 聞代畫者即同増減制書其有制可字侍中

 所注止當代判之罪

諸受制出使不返制命輙干他事者徒一年半

以故有所廢闕者徒三年餘使妄干他事者杖

九十以故有所廢闕者徒一年越司侵職者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