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0-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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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凖枉法論與財者坐𧷢論減三等

 䟽議曰受人財而為請求者謂非監臨之官

 坐𧷢論加二等即一尺以上笞四十一疋加

 一等罪止流二千五百里監臨𫝑要凖枉法

 論即一尺以上杖一百一疋加一等罪止流

 三千里無禄者減一等與財者坐𧷢論减三

 等罪止徒一年半若受他人之財許為囑請

 未囑事發者止從坐𧷢之罪若無心囑請詭

 妄受財自依詐欺科断取者雖是詐欺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