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0-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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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是無禄之官受財者各減有禄一等枉法

 者二十疋絞不枉法者四十疋加役流

諸有事先不許財事過之後而受財者事若枉

凖枉法論事不枉者以受所監臨財物論

 䟽議曰官司推劾之時有事者先不許物事

 了之後而受財者事若曲法凖前條枉法科

 罪既稱凖枉法不在除免加役流之例若當

 時處斷不違正理事過之後而與之財者即

 以受所監臨財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