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1-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6.djvu/101

此页尚未校对


 故死者自依以他物傷人法假令故放雜畜

 産觝蹹及齧殺子孫於徒一年半上减一等

 合徒一年餘親卑幼各依本服於闘殺傷上

 减一等

即被雇療畜産被倩者同過失法及無故觸之而被殺

傷者畜主不坐

 䟽議曰有人被雇療畜産及無故觸人畜産

 而被殺傷者畜主不坐被雇本是規財無故

 謂故自犯觸如此被殺傷者畜主不坐若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