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為四十五疋合徒二年半倍入私十疋為五疋
亦徒二年半不得累徒五年須以入私十疋併
滿入官九十疋為一百疋倍為五十疋處徒三年
諸部内輸課税之物違期不充者以十分論一
分笞四十一分加一等〈州縣皆以長官為首佐職以下節級連坐〉
䟽議曰輸課税之物謂租調及庸地租雜稅
之類物有頭數輸有期限而違不充者以十
分論一分笞四十假有當里之内徵百石物
十斛不充笞四十每十斛加一等全違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