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坐若盜兩家以上之田只從一家而断併滿
不加重者唯從一重科若親属相侵得罪各依
服紀準親屬盜財物法應减者節級减科若已
上籍即從下條盜貿賣之坐
諸妄認公私田若盜貿賣者一畒以下笞五十五
畒加一等過杖一百十畒加一等罪止徒二年
䟽議曰妄認公私之田稱為已地若私竊貿易
或盜賣與人者一畒以下笞五十五畒加一
等二十五畒有餘杖一百過杖一百十畒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