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者為從皆謂官司判為義絶者方得此坐
若未經官司處断不合此科若夫妻不相安
諧謂彼此情不相得兩願離者不坐
即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
䟽議曰婦人從夫無自専之道雖見兄弟送
迎尚不踰閾若有心乖唱和意在分離背夫
擅行有懐他志妻妾合徒二年因擅去而即
改嫁者徒三年故云加二等室家之敬亦為
難久帷薄之内能無忿爭相嗔蹔去不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