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1-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6.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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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從雖以首從科之稱以姦論者男女各從

 姦法應除名者亦除名

其男女被逼若男年十八以下及在室之女亦

主婚獨坐

 䟽議曰男女被逼謂主婚以威若力男女理

 不自由雖是長男及寡女亦不合得罪若男

 年十八以下及在室之女亦主婚獨坐男女

 勿論

未成者各减已成五等媒人各减首罪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