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笞三十以故致死者謂養療不如法而致
死者一笞四十三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諸應乗官馬牛駞騾驢私䭾物不得過十斤違
者一斤笞十十斤加一等罪止杖八十
䟽議曰應乗官馬牛駞騾驢者謂因公得乗
傳逓或是軍行但因公事而得乗官畜者私
䭾物不得過十斤十斤之外更着者一斤答
十十斤加一等罪止杖八十
其乗車者不得過三十斤違者五斤笞十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