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2-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7.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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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尚容求覔即從違式法

諸征人稽留者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二十

日絞即臨軍征討而稽期者流三千里三日斬

 䟽議曰謂名已從軍兵馬並發不即進路而

 致稽留者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二十日

 絞謂從軍人上道日計滿二十日即臨軍征

 討者謂鉦皷相聞指期交戰而稽期者流三

 千里經三日者斬

若用捨從權不拘此律或應期赴難違期即斬或捨罪求功雖怠不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