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致城及人兵有覆敗者亦斬
諸主将以下臨陣先退若寇賊對陣捨仗投軍
及棄賊來降而輙殺者斬
䟽議曰主将以下謂戰士以上臨陣交兵而
有先退若寇賊對陣而捨仗投軍謂背彼㓙
徒捨仗歸命及雖非對陣棄賊來降而輒殺
之者斬謂先退以下皆從此坐
即違犯軍令軍還以後在律有條者依律斷無
條者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