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所造作及有所毁壊備慮不謹而誤殺人
者徒一年半工匠主司各以所由為罪
䟽議曰謂有所繕造營作及有所毁壊崩撤
之類不先備慮謹慎而誤殺人者徒一年半
工匠主司各以所由為罪或由工匠指撝或
是主司處分各以所由為罪明無連坐之法
律既但稱殺人即明傷者無罪
諸應差丁夫而差遣不平及欠剰者一人笞四
十五人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即丁夫在役日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