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者一日笞四十一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各坐其所由〉
䟽議曰差遣之法謂先冨强後貧弱先多丁
後少丁凢丁分畨上役者家有兼丁要月家
貧單身閑月之類違此不平及令人數欠剰
者一人笞四十五人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即
丁夫在役謂在役之人日滿不放者一日笞
四十一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注云各坐其
所由謂止坐不放者所由之人明無連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