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
謀殺緦麻以上尊長者流二千里已傷者絞已
殺者皆斬
䟽議曰謀殺緦麻以上尊長則大功以下皆
是外姻有服尊長亦同俱流二千里已傷者
首處絞從者流謀而殺訖者皆斬罪無首從
即尊長謀殺卑㓜者各依故殺罪减二等已傷
者减一等已殺者依故殺法
䟽議曰謂上文尊長謀殺卑㓜當條無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