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2-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7.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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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絞

謀殺緦麻以上尊長者流二千里已傷者絞已

殺者皆斬

 䟽議曰謀殺緦麻以上尊長則大功以下皆

 是外姻有服尊長亦同俱流二千里已傷者

 首處絞從者流謀而殺訖者皆斬罪無首從

即尊長謀殺卑㓜者各依故殺罪减二等已傷

者减一等已殺者依故殺法

 䟽議曰謂上文尊長謀殺卑㓜當條無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