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唐律䟽議卷第十八〈賊盜凡九條〉
諸以物置人耳𤾁及孔竅中有所妨者杖八十
其故屏去人服用飲食之物以故殺傷人者各
以闘殺傷論
䟽議曰耳𤾁孔竅皆為要所輙以他物置中
有所妨者杖八十本條毆罪重者依毆法毆
未有罪者亦不科其屏去人服用飲食之物
謂寒月屏去人衣服或登髙乘馬私去梯轡
或飢渴之人屏去飲食之類以屏去之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