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3-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8.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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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一年以刃相向者徒二年

 䟽議曰宫殿之内致敬之所忽敢忿爭情乖

 恭肅故宫内忿爭者笞五十嘉徳等門以内

 爲宫内衞禁律宫城有犯與宫門同即順天

 等門内亦是若忿競之聲徹於御所及有相

 毆擊者各徒一年以刃相向者徒二年旣不

 論兵刃即是刃無大小之限

殿内逓加一等傷重者又加闘傷二等計加重於本罪

即須加餘條稱加者準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