䟽議曰謂部内有人行盜及當境盜發及部
内人殺他人及境内人他殺事發後三十
日自捕𫉬并他人捕𫉬主司各勿論並得免
罪若三十日限外能捕𫉬者追減三等稱追
減者雖結正訖仍得減之若已經奏决者依
捕亡律不在追減之例其軍役有犯謂行軍
及領軍人傜役之所有犯盜及殺人事發若
容止盜者隊正隊副以上折衝以下得罪並
準部内征人冐名之法同州縣爲罪謂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