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不同並準十分為例
即敎令人告緦麻以上親及部曲奴婢告主者
各減告者罪一等被敎者論如律若敎人告子
孫者各減所告罪一等〈雖誣亦同〉
䟽議曰其有敎令人自告緦麻以上親或敎
人部曲奴婢告主者告實及誣各減告者罪
一等其告緦麻以上親即尊者坐重卑者坐
輕部曲奴婢告主皆絞故云各減告者罪一
等被敎者論如律謂被敎告緦麻以上親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