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4-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9.djv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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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䟽議曰戯殺傷人者謂以力共戯若因而殺

 傷人减闘罪二等若有貴賤尊卑長㓜各依

 本闘殺傷罪上減二等雖則以力共戯終須

 至死和同不相瞋恨而致死者雖和以刃禮

 云死而不吊者三謂畏壓溺况乎嬉戯或以

 金刃或乗髙處險或臨危履薄或入水中旣

 在險危之所自須共相警戒因此共戯遂致

 殺傷雖即和同原情不合致有殺傷者唯減

 本殺傷罪一等即無官應贖謂有䕃及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