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4-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9.djvu/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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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見脩宗廟疑為大逆之類本情初非誣告

 者具狀上請聽勑若告謀大逆謀叛不審亦

 合上請故云亦如之

諸誣告人者各反坐即紏彈之官挾私彈事不

實者亦如之反坐致罪凖前人入罪法至死而前人未决者聽減一等其本應加

杖及贖者止依杖贖法即誣官人及有䕃者依常律

 䟽議曰凡人有嫌遂相誣告者準誣罪輕重

 反坐告人即紏彈之官謂據令應合紏彈者

 若有憎惡前人或朋黨親戚挾私飾詐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