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見脩宗廟疑為大逆之類本情初非誣告
者具狀上請聽勑若告謀大逆謀叛不審亦
合上請故云亦如之
諸誣告人者各反坐即紏彈之官挾私彈事不
實者亦如之〈反坐致罪凖前人入罪法至死而前人未决者聽減一等其本應加〉
〈杖及贖者止依杖贖法即誣官人及有䕃者依常律〉
䟽議曰凡人有嫌遂相誣告者準誣罪輕重
反坐告人即紏彈之官謂據令應合紏彈者
若有憎惡前人或朋黨親戚挾私飾詐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