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議曰匿者謂産子隐匿不言脱者謂典吏
知情故不附帳不言不附者各徒一年故註
云産子不言為匿典吏不附為脱主司不覺
匿脱者依里正不覺脱漏法户婚律里正不
覺脱漏増减者一口笞四十三口加一等過
杖一百十口加一等罪止徒三年知情者各
同家長法既同里正之罪主司止坐所由若
父母匿子其數更多亦凖户律家長故隐口
之法一口徒一年二口加一等未堪入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