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5-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0.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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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云殺傷畜産者價所減價餘條稱減闘殺

 傷一等者有殺傷畜産並凖此謂下條向城

 及官私宅若道徑射放彈及投瓦石施機槍

 作坑穽殺傷人者减闘殺傷一等若以故殺

 傷畜産並償减價之類

若有公私要速而走者不坐以故殺傷人者以

過失論其因驚駭不可禁止而殺傷人者减過

失二等

 䟽議曰公私要速者公謂公事要速及乘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