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云殺傷畜産者價所減價餘條稱減闘殺
傷一等者有殺傷畜産並凖此謂下條向城
及官私宅若道徑射放彈及投瓦石施機槍
作坑穽殺傷人者减闘殺傷一等若以故殺
傷畜産並償减價之類
若有公私要速而走者不坐以故殺傷人者以
過失論其因驚駭不可禁止而殺傷人者减過
失二等
䟽議曰公私要速者公謂公事要速及乘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