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故殺人者醫合徒二年半若殺傷親屬尊
長得罪輕於過失者各依過失殺傷論其有
殺不至徒二年半者亦從殺罪减三等假如
誤不如本方殺舊奴婢徒二年减三等杖一
百之類傷者各同過失法
其故不如本方殺傷人者以故殺傷論雖不傷
人杖六十即賣藥不如本方殺傷人者亦如之
䟽議曰其故不如本方不依舊法殺傷人者
以故殺傷論尊長卑㓜貴賤並依故殺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