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者笞三十即所直時有賊盗經過而不覺者
笞五十
䟽議曰謂諸坊應閉之門諸街守衛之所有
當直宿應合聽行不聽及不應聽行而聽者
笞三十若分更當直之時有賊盗經過所直
之處而宿直者不覺笞五十若覺而聽行者
自當主司故縱之罪
諸從征及從行公使於所在身死依令應送還
本鄉違而不送者杖一百若傷病而醫食有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