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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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故燒官府廨舍及私家舍宅若財物者徒三

年贓滿五疋流二千里十疋絞殺傷人者以故

殺傷論

 䟽議曰凡官府廨宇及私家舍宅無問舍宇

 大小并及財物多少但故燒者徒三年計贓

 滿五疋流二千里贓滿十疋者絞殺傷人者

 以故殺傷論謂因放火而殺人者斬傷人折

 一支者流二千里之類若對主故燒非積聚

 延燒之物只同棄毁人財物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