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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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毁者各以盗論盗律盗大祀神御之物乗輿

 服御物者流二千五百里非服而御之物徒

 一年半贓重者計贓各加凢盗一等盗御寳

 者絞稱以盗論者與真盗同入十惡非服而

 御之物等不入十惡據盗律其擬供神御及

 供而廢闕若饗薦之具已饌呈者徒二年未

 饌呈者徒一年半又盗御寳條擬供服御等

 亦並徒二年今此條上言棄毁大祀下稱非

 服而御以盗論凖非服而御徒一年半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