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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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䟽議曰棄毁制書棄毁不相須毁者須失文

 字制書𠡠及奏抄亦同官文書謂曹司所行

 公案及符移解牒之類凖盗論謂各凖盗法

 得罪盗律盗制書者徒二年官文書杖一百

 亡失謂不覺遺落及被盗誤毁謂誤致毁損

 破失文字各减二等故注云毁須失文字謂

 制勑奏抄徒一年官文書杖八十若盗毁欲

 動事者自從増减法制𠡠及奏抄合死官文

 書即依詐偽律詐為官文書及増减法主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