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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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捕得並同身自捕獲皆除其罪注云餘條

 相容隐爲捕得凖此假如上條将吏受使追

 捕罪人致失者相容隱捕得亦與自捕得同

 故云亦凖此即他人捕得若罪人已死謂自

 死及被他人殺者皆同及自首又各於罪人

 上更减一等緫减罪人罪二等

諸隣里被強盗及殺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

聞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勢不能赴救者速告

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論其官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