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同〉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過杖一百五日加
一等
䟽議曰流徒囚謂或流或徒者各在其役限
内而亡者注云犯流徒應配及移鄉人未到
配所而逃亡者各與流徒囚役限内而亡罪
同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十九日合杖一
百過杖一百五日加一等五十九日流三千里
主守不覺失囚減囚罪三等即不滿半年徒者
一人笞三十三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監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