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罪止杖七十故縱者各與同罪稱各者謂
監當官司及主守各與亡囚本犯罪同
諸宿衛人在直而亡者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
等即從駕行而亡者加一等
䟽議曰宿衛人謂諸衛大将軍以下當畨衛
士以上在直畨限内而有逃亡者一日杖一
百二日加一等計一十七日流三千里直滿
以後即同在家亡法即從駕行者以其陪從
事重故加宿衛一等之坐亡者一日徒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