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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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笞三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三年主司不

覺亡者一人笞二十五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故縱者各與同罪

 䟽議曰丁謂正役夫謂雜徭及雜色工匠諸

 司工樂雜户注云太常音聲人亦同丁夫雜

 匠並據在役逃亡工樂以下在家亡者亦是

 一日笞三十十日加一等罪止徒三年主司

 謂監當主司不覺逃亡者計人數坐之一人

 笞二十五人加一等四十一人逃亡即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