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司折衝府於軍人亦同監臨之例故縱户
口軍人亡者各與亡者罪同不知情者不坐
問曰有軍名而亡於他處附貫課役如法唯
無軍名合當何罪
答曰逃亡之罪多據闕課無課之軰責其浮
逰亦既編户見在課役如法凖式仍徴賦役
附處復有課輸於官課役無違唯免軍名合
罪依例逃亡自首减罪二等坐之仍勒還本所
諸非亡而浮浪他所者十日笞十二十日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