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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書曰栁公綽爲刑部尚書京兆人有姑鞭婦致死者府

斷以償死公綽議曰尊毆卑非𨷖且其子在以妻而戮其

母非敎也竟減死

又曰李適之拜刑部尚書適之雅好賔友飲酒一斗不亂

夜則宴賞晝决公務庭無留事

     刑部侍郎

唐書曰太宗謂侍臣曰張亮有義兒五百畜養此輩將何

爲也正欲反耳命百寮議其獄多言亮當誅唯將作少匠

李道𥙿言亮反形未具明其無罪太宗旣盛怒竟斬于市

籍没其家歳餘刑部侍郎有闕令執政者妙擇其人累奏

皆不可太宗曰朕得其人也徃者李道𥙿議張亮云反形

未具此言當矣當時雖不即從至今追悔遂授道𥙿刑部

侍郎